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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双脚,在某种尖锐的碎石子间游移,体力耗尽且看不见终点,耳畔阴风大作,四周却漆黑一片,令我走得歪歪斜斜,如临深渊。随身背着四十多磅重的背包,里头却没有一件是属于自己的私人物品,出燕子窝前我只知自己将不会折回,便看也不看顺手捞起一只,紧追弥利耶与红发男而去,这种慌乱之下,导致抓在手中的是把没子弹的RA10。

我不知此刻自己行走在什么鬼地方,唯一知道的是自己孤身一人,远处既有模糊的枪击声,又有各种吵耳虫鸣,还有毒蛇吐信的嘶嘶夹杂在其中。

“再坚持坚持,他们兴许提前起义了,只消抵达枪响位置就能获救。”一番自我安慰下,我裹紧连体服,开始脚步蹒跚地爬坡,当上到某个风口,人的第六感猛然告知我前方很微妙,似乎正有什么东西潜伏着想割我脑袋。此物虽无声无息,更没有丝毫人味。

果不其然,当脚继续踏出几步,我便感到有条黑影扑了下来,忙举枪胡乱瞄准,方才记起手中的是把烧火棍,抛掷一旁后,打腰间抽出短刀。在这种黑灯瞎火的环境中,它更灵活。

“住手,古非拉克,我是爱潘妮。”在我迎着它疾步冲去,那东西见弄巧成拙,慌忙开口喊出两个陌生名字。搞了半天,居然是个年轻娘们。可这个声音为何如此耳熟?

我伸手前探,很快摸到鼓胀的胸脯,还有一个犀牛小翘鼻,那果然是小傻妞!虽闹不明白她为何出现在此,我一时间悲喜交加也全不理会,忙抱住来人肩胛,将脑袋伏在她怀中。

“Alex?”她大吃一惊,随即挣扎着想要将我推开,连连大叫:“可是,你早就死了啊!”

几分钟后,我安抚她坐下,俩人紧紧依偎彼此取暖,她这才从混沌状态中恢复回来。

“你干嘛穿着蝴蝶会的工装?”她不解地望着我,黑暗中只见两只铅青色眸子在眨巴。

“因为冷,适才你打算杀了我吗?”借着这些闲聊,我搂着她柔软肩头,开始询问起几小时前她无端失踪,究竟去了哪里。然而面前的她,似乎遭受了重大摧残,已是神志不清,许是多半记不得我是谁了。想着我向她伸出手,笑道:“既然如此,就当重新相识吧。”

“我怎会不记得你?事实上我天天都盼望这是场噩梦。天哪,当你真正站在我面前,然而却不是那个你,我却不知是悲还是喜。Alex,你面前的人,虽然外貌仍是失踪前的模样,但她的内心,就像我们走过路过的所有地界,早已是支离破碎,体无完肤了。你无法想象,我经历了什么?178天,我快要遗忘这世间的一切,我被迫看着你们一个个化为血泥肉饼,却无能为力,我哭喊我大叫我撕心裂肺,这种哀伤就像是轮迴地狱,无休无止。”

这件事发生在一个半月前,我与吕库古小姐在水银心瓣重逢,相互拥吻的瞬间。在当时不论怎么静下心去想,也难以体会。而今自己遭上了才明白当时的她,内心有多凄凉与绝望。

我不能肯定经历过的多场魔魇,足以令自己有所改变,但在一些观念上,多少还是产生了质疑。玛德兰兴许就像别人说的,有着许多不为人知的过去,在早于我诞生之前,错也好对也罢,它们已被铸成。种种疑点皆指向了一个神秘的年份—1974年,这一年或许发生了许多场足以改变一切的激烈冲突,它的最初,都是从72年有人冲击雾龙牙岛开始的。

我架着Leeann,继续在树林中奔逃,脚下的地势开始节节攀升,不论她还是我,都已疲惫不堪,我可能更甚一些,便借口为她检查伤势,来到一块巨石背后坐下,稍事休整。当我揭开沾满血污的破礼服,见女人半侧身子已止血,并在令人头皮发麻的伤口上化了脓,青青白白的胶状物,犹如琥珀那般,在打火机微弱火光下闪着光芒。

“你架着我跳明窗前,怎么不事先通知一声?早知现在这么狼狈,也该等我在地上捞几件礼服穿上。你就不能照顾些我的面子?为什么同行的女人都比我强?丝毫不懂顾及男人的感受。”我打开手提箱查看金箔羽衣,见其无恙,便将怀中手绢包裹之物丢了进去,合上箱盖。并用眼神告知她,所有心血没有白费,两件至宝没有在一系列的混乱中受损。

她伸手问我要了支烟,饱吸一口,满足地合上双眼,整个人更紧地依偎在我身上。

“黑水仙究竟修炼的是何种邪术?伤成这样难道不该去医院么?”我无奈地笑笑,抚着她沾满油污粘稠的长发,叹道:“其实,老子现在挺后悔夺了那东西,万一你没在瀑布底下死成,又与玛德兰旧情复燃勾搭,那样的话,就没苏菲什么事了,我岂不是无法降生?”

“一切就像你说的,都是命格,天注定了的,人力无法改变。我看得出,你热衷于扮演痞子,很少有属于自己的时刻,但那并不令人讨厌。”女人从不正面回答问题,也似乎没有悲喜,她突然睁开双目,冲我露齿一笑,问:“比如说,在太古时代,有个人杀了另一个人,但此人随后大彻大悟,做了无数善举,随着时间推移,他逐渐被世人所传颂,信仰被建立了起来,他也成了某种象征。而在这时,有人翻阅古老典籍,找到他先前杀人的记载,想要驳斥某些学说。但在狂信者眼中,被杀的那个人,原本就是要赎原罪的,同样是生命却无人珍视。久而久之,当这种事再被提起,死者一家反被视作邪灵。你对此有什么见解?”

“万事都别过头,走了极端才会被称作邪教,在我看来,几乎全是疯子。”我耸耸肩,老实说她的话太过深奥,我压根就没概念。但与此同时,我忆起适才楼廊大战时的返金线一事,便向她大致描述一番,问:“那对妖冶眼睛不知所谓何人,它竟分不出我究竟是谁。”

“是的,返金线只是一种思维,它没有声线分不出男女,更何况你是一块盲癍。”

“盲癍?你是说我?”“是的,这里就只有你。”“那是什么含义?”“字面意思。”

通过一番剖析,女人释清了这个百思不得其解的困惑。不论揣摩我的人是谁,它只能延循最基本的逻辑做猜测。也许它已将玛德兰摸得一清二楚,但就是难以窥破骁鸷是谁。因我将在数年后才会诞生,在这时代对它而言根本不存在,这要怎么找?所以我是块盲癍。

“难怪啊,它见天鹅绒后,将我误解成狄奥多雷了。”我伸手扶她起来,忽然心生一计,问:“丽恩,在我们前方,必然潜伏着许多魑魅魍魉,你是否也能像獍行那样,搞出某种目障,例如眠月镜棱,铁妆壁花什么的,令我在头冠骷髅们眼中,成为另一个人或干脆瞧不见?”

“要是在决战前,我兴许能尝试一下,但现在我身受重伤已成了累赘。你能跑就赶紧跑,不必再顾及我,即便被骨栉骁灵俘获,它们在找出答案前,也不会轻易杀我。”

我本就没指望她太多,见女人脚步踉跄,便再次将之驼上背,原地蓄足气力,开始一步深一步浅在湿透的落叶间攀爬,不久后便绕出灌木丛,来到了树林的边缘。方才见到连绵不绝的铁丝网,以及一座打了地基建到一半的工地。

出入口前站着九只仰头长啸的头冠骷髅,两名扈从骑士正徘徊在附近破楼间,这条必经之路早已被它们占领。我不由冷笑起来,这至于吗?我和Leeann不过是奄奄待毙的爬虫,哪怕只有一只,也够我们受的。看来,它们是绝不容人油烛台被带出岛礁。

“金伦加工程一期,它什么时候已经开工了?”女人伏在背上扫了一眼,也是冷汗渗渗直下,她指着工地尽头的山脊,说:“罗密欧点就在那座峭壁上,已有人备下了两套空中滑翔服,只要能抵达那里,便可快速逃离。你先将我放下,让我想一想该怎么办?”

“既然惹不起,绕开走不就行了?”我眯着眼左右观望,见百米外似乎有个在冷月下闪着波光的泥潭,直插铁丝网两头,便问她要小刀,打算先过去涉水试试。

“不必去了,没瞧见正咕嘟嘟冒着沼泡?这里本就是工地,将它填了比什么都容易,却没那么做,表明了就是等你自作聪明瞎乱闯,随后捞上来抓捕之用的。”她不耐烦地挥挥手,止住我冒进,然后直视前方,自言自语起来:“左边的第三个,曾被我削去过脑袋。”

“诶?话说回来,这种高级会员哪怕剁了脑袋也死不了,这是怎么回事?”

“理论上它们是不灭的,不论遭受多大的伤也能痊愈。除非是超高温度的气浪爆炸,一瞬间烧得干干净净才有可能完蛋。但最可怕的是,走在钢筋水泥丛中的两名扈从,”女人蹙紧柳眉,唉声叹气,说:“因为我不知他俩的特长,会是什么?这就跟打扑克差不多,咱俩早已被他人摸底,而对方却始终没亮过牌面。”

通过女人的一番介绍,我大致对金色阶梯的架构有了些了解。高级会员原则上是宾客,既可以作为骁灵参加追剿也可以不参加;而扈从骑士属于酒场看家护院的卫士,本身就负责保卫雾龙牙岛;在他们之上,还有一群更精锐的贴身保镖,唤作灰雾,这次陪同翡翠之华在外,所幸没逗留在岛礁上;而再往上,就超出了丽恩背后的情报网调查,不知所谓了。

原来搞半天,与咱们交手的还只是喽啰级,难怪横皇所率领的金光党会如此忌惮他们。

“我现在更担心的是,接应咱们的人停留在海上过久,容易被察觉,到时就算跑上峭壁,最终也走不了。”女人说着说着,忽然见眼前一黑,忙伸手扯住我衣角惊呼:“你干嘛?”

“干嘛?当然是去有勇无谋地硬闯,干坐在树下你就能抵达罗密欧点?别做梦了!”我拍拍胸脯,朝她挤挤眼,道:“当然我也不想被人拧下脑袋。它们只道东西仍在我身上,自会紧追而来,这样的话就给你提供了逃生的机会。我适才正在计算频率,铁丝门前的几只骁灵喜爱绕来绕去,大概会有三秒左右的间隙,在那时它们都是背对着这边。”

不论她想说什么,我都决计要去做这件事,这其中自然有我的考量。大咧咧冲击门岗?那是送人头,我需要花些精力绕晕头冠骷髅,然后期待机会成型。至于机会是什么?就是起先引得两只扈从扑腾出去的外界因素,不论闯进雾龙牙岛的是谁?他们制造了一场骚乱就会制造下一场,如果我们被人盯上,他们也同样会注意这点。而到了那时,这里就成了战场,正好可趁乱蹿走,将戡乱之事留给他人去干。

我在手中端稳Mac10,一咬牙钻出树丛,迅速跑向沼泽潭。这里正如女人所说,是片无法逾越的非流地带,正泛着臭泡,活像个化粪池。我的行迹果然引起了头冠骷髅的瞩目,但它们精得很,依旧留下几只固守原地,以防备有人趁隙漏网。眼见五只骨栉骁灵如狂风般噼噼啪啪追来,我怪叫一声又蹿回林子,随后跟它们玩起美式足球的过人冲球。

七零年代还没有像样的大师级球队,现在通行的那套古人们见都没见过。虽然骁灵脚程快,但在盘根错节的环境里,优势被抵消了。而且它们判断我身上带着人油烛台,以及天鹅绒,不敢使劲追击。如此一来,我就等于拿到了免死铁卷,化被动为主动了。这相比只会盘腿打坐的Leeann,实际更加灵活,也容易改变规则。

果然不出所料,这些黑头们在林子里狂奔一圈,总落在我身后三棵树的距离外,显得蔫头蔫脑。我时不时蹿到林子边缘,又一头扎进去,反复在沼泽前计算距离。究竟打哪头出会更猝不及防?骨栉骁灵只是金色阶梯会员,它们对地貌的认知不会更多,我此前却一直在研究。而这伙人本身又都是社会名流,养尊处优惯了不太热爱运动。仅仅是凭借金刚不摧的身躯在耍淫威,但起作用的仍是一颗人脑。起初刚显露神通时,着实将我吓得不轻,而今纠缠得久了,我就如当初与百鬼潭的首涅女尸鏖战,自身渐渐适应下来。

而且在盘绕的过程中,我又有了新的发现,那就是在两者相距很近时突然爆喝,会令骷髅们瞬间发懵,随后被身后紧跟而来的同伙撞上,从而滚作一团。我在林中穿插了几分钟,当判断无误,便高吼一声,随即鞋跟蹭草皮,将自己顺着湿濡泥地推出去,甩出了天鹅绒。

头冠骷髅们全没防着,只是一味追跟,当见到若文望之魂扑面而来,便本能地想要闪避,而看清脚下时,便一只挤着另一只鱼贯摔进沼泽之中。我由头至尾就没打算角力,既然杀不死那就利用物质原理,总而言之,出了身臭汗,我逐渐摆脱了它们。

当再度绕行回钢丝门前,我往树下扫了一眼,女人似乎已不在原地,不过林子漆黑得很,很难看清究竟是不是。可门外的光景却不容乐观,起先固守的四只仍在,不仅如此一名扈从骑士也闻讯从工地破楼跑了回来,正斜着眼盯着我怪笑,似乎笃定得很。

这是个竹竿体型的黑人瘦子,连脑袋也是狭长形的,与Boyz2Men组合里的ShawnStockman长得有几分神似。见到骨栉骁灵跃跃欲试,便抬手制止,端着银枪缓步朝我走来。

“身为被热情款待的贵宾,闯入别人家中盗窃,总不太象话吧?你说呢,狄奥多雷?”此人一面风轻云淡说着,一面抬手举枪,对准自己太阳穴,问:“准备好了吗?那开干吧。”

我却听得啧啧称奇,这伙人果然将我误会成闪灵了,必然是中枢大脑翡翠之华传达给众人的信号。这也代表,扈从们素未见过老妖,不知其人真实样貌。72年时它还僵死在水银心瓣的葬尸坑里,理应世上也没几人见过。不过,对方高估了我,必然知道狄奥多雷的手段,区区一个守卫就敢上前挑衅,不啻在说明,他也许有把握能拿住我。这下,我开始有些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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