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洪荒之我是红云 第25章 守护人族

作者:升斗小民 分类:玄幻 更新时间:2024-04-08 06:37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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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娲的信心成倍增长,似乎看到了成功就在眼前。为了方便试验,女娲又造成了十几个有血有肉的雕像,以备后用。造成了有血有肉的雕像,女娲感觉已经完成了第一步,这雕像没有生命气息,那就不是生灵,下面就该想办法赋予这有血有肉的雕像以生命气息,让他们真正的成为生灵,可这生命气息如何赋予呢?女娲又陷入了沉思。女娲以自身为依据,思考着眼前这有血有肉的雕像。

“我等先天神诋为天地所生,生来就有血有肉,具有生命气息,会思考辩事理,懂修行,不断的炼化自身,修练元神,以期证道,成就混元不死不灭的圣人境界,而眼前我所创造而成的这些雕像,虽然有了血肉,但却没有元神,但上哪里寻些元神给他们呢,就算是取了妖族的元神给了这些有血有肉的雕像,那他们不还是妖族吗?巫族没有元神,但是因为巫族为盘古精血所化,为盘古遗脉,所以不但具有生命气息,而且天生具有大法力。盘古为开天辟地的大神,他的精血能演化成巫族;我为先天神诋,我的精血是否可以造就有生命气息的生灵呢?试一试,不试怎么能知道呢。”

女娲从体内抽出一丝精血注入了有血有肉的雕像这中,这丝精血一化为三,成就三魂,分别为天魂地魂命魂,又称胎光,爽灵幽精,各主精气神,这三魂一进入雕像,便融于雕像的血脉之中,如此,这些雕像却有了生命的迹象,只是混混噩噩,不知所为。“自己的精血虽然没有像盘古精血化成巫族一样,直接化成了懂思考具有大法力的生灵,但却是也造成了真正的有血有肉,有生命气息的生灵了。”女娲一时不由大动,只感觉一番辛苦没有白费,可是,这些生灵混混噩噩,依旧没有思维没有感情,怎么办呢?“自己的元气心血精血都已经用过了,可这些生灵却仍没有思维没有感情。”想不到解决的办法,女娲创造生灵的速度又不得不停了下来。把洪荒物种的特点想了个遍,女娲也没有找到问题的关键。

红云坐于一旁,静静的看着女娲将九天息壤捏成一个雕像,呼出元气将雕像成形,滴入心血将息壤所成的泥胎变成有血有肉的人身,又注入自身精血给予了这雕像生命的气息,虽然这些雕像所成的生灵混混噩噩,没有灵智,没有思维,但仍可以说,女娲造人已经步入成功的边缘了,现在女娲正思索这些生灵为什么没有灵智,没有思维,却是行百里半于九十,也罢,左右只是结一善缘,我再提点她一下,也好加快她证道的速度。红云想到这便轻轻的说道:“盘古于混沌之中生身,亿万年修行,法力无边,以无上大法开天辟地,而后身殒,混身精血只有十二道,化为十二祖巫,天生具有掌控天地力量的大法力,是为盘古精血充足。此时,眼前这生灵混混噩噩,没有灵智,我观乃是先天精血不足之原由。”

女娲一听,便明白了问题之所在,又从体内抽出一丝精血注入这生灵体中,这一丝精血一化为七,成就七魄,乃是,一魄天冲,二魄灵慧,三魄为气,四魄为力,五魄中枢,六魄为精,七魄为英;又称尸狗伏矢雀阴蚕贼,非毒除秽臭肺七魄,各主心胃肾肠,胆肝肺。此时这长像极似女娲的生灵瞬息之间有了灵智,看了看这天,又看了看这地,是为拜祭天地,然后看向女娲,知自身乃是女娲所造,便对女娲跪拜:“见过圣母,感谢圣母赐我血肉魂魄,成就吾身,请圣母受我一拜。”一时之间匍匐不已。

女娲此时很高兴,自己终于创造了有血有肉有思维有感情明事理的生灵了,顾不得劳累,又开始了创造大业,女娲知道,天有阴阳,地有乾坤,这生灵也得顺应天道,分化阴阳,所以这回她不仅以自己的面貌,还以红云的面貌为原形,用九天捏造了很多雕像,仍然按不就班,把自己的纯阴真元或取天地之间至阳之气注入雕像,加入心血成就血肉,注入精血成就魂魄,如此又创造出很多生灵。

这些生灵一生成身,就跪拜女娲身前,膜拜不已。女娲不停的创造生灵,共创造了七天七夜,这些生灵已经有很多了,足够今后的繁衍生息了,女娲停止了创造。看着眼前的生灵,女娲露出了馨慰的笑容,对这些生灵轻声说道:“我以自身精血造就了洪荒一新生灵,从此,你们这些生灵便称为人。”话音刚落,天地震动,上至九天,下至黄泉。

九天之上,天感女娲造人,降下功德金光,一片功德金光辉洒而下,大部分注入女娲身内,小部分却向红云而来,红云随手将功德金光收入乾坤鼎中。只见打入女娲的那片金光,注入女娲体内的一瞬间,女娲的脑海中一股股玄妙的信息纷涌而至,身形似乎变的高大起来,不断地透出一股玄奥的意韵。女娲借功德金光而证道,成就了不死不灭的混元圣人。

黄泉之下,六道轮回之中的一个孔洞,不断的闪出阵阵金光,一阵翻腾之后,孔洞完全成形,却是六道轮回之人道于女娲造人之后成形,召告天下。

女娲成圣,洪荒大陆,众生灵有感,俱向女娲成圣的方向膜拜不已。

女娲造人,天降功德,女娲借功德而证道,成就了不死不灭的混元圣人。红云立于一旁,看着女娲证道成圣,一脸微笑,见女娲感悟成圣之道已完,便笑着上前起礼道:“恭喜女娲师妹证道成圣。”女娲抬眼看向红云,先前女娲没有成圣,看向红云时却不知深浅,此时已然成圣,再看向红云,仍是一片模糊,知道红云早已成圣,超过自己甚多,却不知为何未显与天道之下。女娲急忙回礼道:“女娲造人成功,天降功德而成就圣位,多得师兄之助,请师兄受女娲一拜。”说完行礼不止。

红云急忙制止道:“女娲师妹且莫如此,我见你窥得天机,却不知要领,有心提点,却怕你误会,不好直说,只是从旁随意言语几声,当不得师妹大礼。且师妹证道天机已显,我只是略尽心意罢了,况师妹还许我一段善缘,也算是一场因果。”女娲听了,便不再客气。只是看着这满山的人族,一时之间又不知怎么办才好,当时只是一时兴起,造了许多人族,而此时洪荒混乱,巫妖之间时有争斗,人族弱小,怎么能禁得住妖族巫族的伤害,难道让他们天天跟在自己的身边吗?那自己还如何悟道?女娲心中思虑,忧虑不觉上了脸面。

红云见女娲又是一脸忧愁,知道女娲是为人族的去向而发愁。“这女娲虽然知道人族今后当大兴,将取代巫族妖族,成为洪荒大陆的主角,但仍不能放下圣人的身份来照顾人族,可见圣人之下,俱是蝼蚁,既使是由功德所成就的圣人也不能免俗。算了,天道之下,人族必定大兴,现在照顾一下人族,对自己来说只有好处。既然天道已定,顺应天道,总不会错,顺便还能挣些功德,增长一些气运,这可是好事。想我红云为人善良,乐于助人,且有着后世为人的经历,怎么不为眼前这些人族而想一些后路呢。

历史中,人族自打出世就多灾多难,艰辛无比,只有经过三皇定人伦,五帝治世后人族才会逐渐兴起,才会真正成为未来的主角。此时接手人族,不但使女娲有了台阶,更能向洪荒召告我红云为人良善,乐于助人,这幌子必须竖起来,酒好也怕巷子深,广告效应的作用,我红云是深有体会的,如此,今后我风火岛气运才能更加悠长。只是眼下这人族,不懂生产不会修行,没有谋生之法,没有修行之基,人吃五谷才能生存,可我上哪去找五谷。打猎,嗯,是一个办法,只是洪荒生物凶猛,修为潜的修士都不是洪荒猛兽的对手,人族软弱,这打猎却是谁打谁还说不清呢。”

看着眼前的人族,红云一声长叹:“唉,这就是那日后称雄世界的人族?这就是那日后阴谋诡计不断,却也良善忠诚不乏;战争人祸不绝,却也坚强繁衍的人族?这就是那虽短短百年性命,却也活的精彩纷呈的人族?怎么办呢?一阵感慨过后,红云细细的思索着,不放过一点机会,看着远方,红云又想起了自己后世的生活,那一件件如浮云晃过眼前,想着想着,红云定下心来,后世虽然与眼下洪荒不同,但人类历来的生产生活可都是自己动手,自力更生,一点一点发展起来的。罗马不是一天建起来的,现在,人族在这洪荒之中也是同样的道理,人族虽然先天体质较弱,但智慧非凡,人族擅于学习,擅于总结,不断的改造环境为自身所用。

想到这里,红云觉得,得先让人族慢慢的适应环境,再想办法教授人族各种技能,慢慢地谋图发展,则人族定然大兴。只是我一人力薄,需寻一助力才可,这洪荒之中,只有那镇元子与我相交,且后世中人称镇元子为地仙之祖,又称与世同君,他之道一方面得自于他为人参果树之身,人参果树乃大地膜胎,故镇元子手捧地书出世,大地之上以他为尊;另一方面怕就是人族出世,过于积弱,若无法力高深者守护一二,怕早已亡族灭种了,据说就是这镇元子承担起守护人族的责任,最先教导人族修行,也正是镇元子守护人族,才积累了深厚的福缘功德,方万劫不灭,所以称之为地仙之祖与世同君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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