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茫茫深夜启程,在昏暗的天地间,他忽然想起一件事,就是那端庄老者、为他引路之人似乎就是鲁天地,但又不能确信,黑夜里什么都无法看的清楚,前路也变得朦胧起来。
又是天晓时分,一凡为离开正义国如释重负、欢欣鼓舞,千里迢迢,远途跋涉,自然有一种解脱的快感,但这种快感并没有持续不久,他感受到万千的折磨正在狂奔而来。
现在他身处名为混蛋国的地方,顾名思义,这里大街小巷的人们表现的都很混蛋,都爱胡说八道,戏弄旁人,以此为能事,每每得逞,到处炫耀,如同做了善事一般万分喜悦。
西风吹起,凉风阵阵,千年不变的是这里人们的生活和它的精神,真的是刻骨铭心。一凡在街上走着,他听到人们的交流往往是这样的,某人说东,其他人一股脑的说西,某人说好,其他人一股脑的说坏,人们之间就是这样互相否定中争夺话语权。
一凡再次饥肠咕咕,他不是一次两次挨饿了,只是听人乱讲话不能果腹,他特别想找个吃饭的地方,此时迎面来了一位小哥,不说话冠冕堂皇,让人油然生出几分好感。
“这个小哥,请问附近可有廉价美味的饭店?”一凡问道,甚为恭敬。
“外地来的?”,话一出口,邪气层生,让人万分厌恶。
他见一凡点头,便接着说道:“沿着这条大道走三个街区,见到小胡同右拐,直行,见到第二个小道直行,不出五百米可见”,说完狰狞一笑,伸出手掌见五指,挡在他与一凡之间,显得更为可恶。
一凡无奈,此处高墙宽门,不见有饭馆茶楼,只好沿着那人指向走去,发现竟然是一片空地,砂砾满地,横竖倒着几扇门,有些萧索,恐怖的有些起毛。
一凡忍受饥饿,在回返路上碰到为他之路的那位贤兄,他还没有走开,还在大街上,正在有声有色的向行人描述怎样欺骗一个名为一凡的傻瓜,那旁人也频频点头,觉得那小哥做得甚好,有人竖起大拇指。
一凡听着他那奸笑的声音,非常抓狂,想冲过去扁他。紧握的拳头可以挥舞过去,但混蛋依旧是混蛋。擦肩而过,问话的都是路人,只好忍了,最可恨的是现在看到旁人的称赞和欢喜,一凡听着身后有人指着他说:骗死这个傻瓜。
2.
一凡总算找到家米粉馆,享受起美味大餐,一碗下去,不觉间充满了精神,曾经的教主,现在沦落到无人相识的地步,真是可怜可恨,可是茫茫人海里你总是充满了被动和无奈。
他背起行囊,独自在大街上走着,要找家店住下歇歇脚,走一条街的尽头见是一间旅馆,他推门进去,老板娘是位风韵犹在的半老徐娘,两眼正在望着门外,似乎在等待着被宰的羔羊。一凡先是一喜,惊她是位天人,后是一怕,怕在这里出现意外。不过此时夜色已深,只能勉强在此歇下。
夜里听到门外老板娘在说些什么,一凡没有在意,不过感到一丝丝恐慌,似乎危险在向他逼近。静寂一段时间之后,又听到隔壁的人在谈些什么,偷听他人讲话似乎很不地道,但声音如此容易听得清楚,带着邪性的他又怎能不知他们讨论的内容。
原来隔壁房间的人正在密谋怎样实施一项特别混蛋的计划,就是要在混蛋国里制造舆论,说一个爱说人坏话的家伙叫一凡的人来到了混蛋国,再仔细听,原来隔壁的人也是从正义国来的,而且还是一起读经的人,平时他们就看不惯出尽风头的一凡,现在一凡不辞而别,正义国的人都很愤恨,所以他们行动起来广布谣言,他们编造了很多一凡中伤别人的谎言,让那些正义之士愤恨不已。
一凡心想是不是自己的耳朵有问题,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呢?他自认清白无辜,不相信明明摆在眼前的事情。
第二天他照样上街,可是他无论走到哪里,都会听到人们在他背后窃窃私语,或者不怀好意的嘲笑声和怒骂声。一凡转身望去,人们又装作若无其事,显出非常委屈的样子。
不多时,他看到一位官样打扮的人,有模有样,正在与一位路人谈话,那路人指向一凡,官样的人便大声吼道:这个是奸臣!一凡在心里嘀咕,莫非在说我?可是我不认识他们,而我也不是什么官员。与人理论总显得多余,还是正常赶路要紧。
3.
一凡在正义国受到的教诲是人不知而不愠,对待谣言要像蛛丝一样轻轻抹去,可是混蛋国本来就混蛋的不行,这下更是不得了,干柴烈火一相逢,便成千里燎原之势。更何况如此的千里追杀,必为小社会、小团伙、小帮派所为,善人只能由他们演出一幕幕狼和小羊的故事。
他们中有人想一凡这个家伙爱财,便在一凡行经的路上见到他要来时,便伪装成遭受大难的样子,“一凡贤兄,可怜可怜我吧,正义国遭受大难了!”,一凡一听是故人,况且正在遭受正义国小人的非难,便把身上所带一股脑的交于那人,“我奔波日久,就这点薄财,现交给你分与众人吧”。
那人接过包裹,强健的撒腿跑去,一边跑一边向路边撒钱,说着:“混蛋一凡终于大方啦!”。一凡见状甚为恼火,不知这是个什么妖物!
他们中有人认为一凡与老板娘有勾搭,看到一凡在路上打愣,冷不丁用手拍在一凡的后背上,说:“喂,哥们,有钱也分给我们啊”,顺手将老板娘的图画贴在一凡的后背,一凡躲避不及,摆摆手强行走开,那人跟在一凡后面,一边用手指着,一边哈哈大笑。这时冲出几个同伙,冲一凡吐痰,嬉笑着喊着:“瘪三”。一凡年少气盛,怒目而向,那些人也不纠缠,随机跑掉。
他们中有人又想,这个家伙肯定假装喜欢读经写字,这日一凡正要在饭店用餐,被店小二叫过去,问些无厘头的问题,那人便趁机会把墨水倒入他的杯子里,一凡回到餐桌边,正要饮水,发现已有墨汁,想要拍桌怒骂这样的混蛋,但见旁边的人都面无表情、似有心思的看着他,只好忍了。拍桌子夺门而去。
总之,混蛋国的混蛋们总会搞出花样来做些混蛋的事情。
4.
一凡对这样的事情一派大将本色,对这等下流手段等闲视之。又像佛教徒一般承受着种种事端,其实此时他已然没有力量了,如果他开始就展现走出村庄时想到的那个力量的话,后面的事情大概就好办了,可是正义国的教诲让他忘记了这一点,等这样的风气已成燎原之势,更是无可奈何。
现在,他总是受到路人的谤毁,这些人似乎都与他很熟,但实际上一凡与他们毫不认识,内心相当的纠结和难过,更为不幸的是,在此地他穿街过巷,四处访问,并没有见到什么大师或者高人可以求学,在混蛋国看上去还不及正义国。
一凡混蛋国呆不下去了,但是他却没有勇气离开,他此时还没有沾染上混蛋的习性,如果早点离开应该会比较好,但认为流浪总归不好。不过不久之后,人人纷纷传言地震将至,大河的水也将泛滥,人人信以为真,夜间大家都不敢踏实入眠,怕逃跑不及丢掉性命,国王已闻讯早早逃亡国外,任他的国民自生自灭。
那店主老板娘是个跛脚的女人,却总是催促一凡交上房租,她生怕人们一走两散,或者地震一来万物化为乌有,但是一凡已经没有钱了,穷困正在席卷而来,所以他总是告诉她宽限几日,等有钱了一定加倍交上,但她显然失去了耐心,四周都是特别混蛋的人。
一凡被她驱赶了出来,他现在真的是一个混蛋,竟然欺负一个风韵犹存、跛脚的女人,四下来了几条大狼狗,恶狠狠地盯着他,一凡见此情形,想想在此国的遭遇,幡然醒悟,人生如白驹过隙何必拘泥于此地呢,便咬咬牙,迈开沉重的脚步走向远方,看到一凡坚毅的神色,大狼狗都低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