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林雪有点生气,叶风安慰道:“就舞男舞女吧,总比不让进去好,走吧。”
叶风揽着林雪的肩头走进了荣樽大厦,金碧辉煌的大厅里,大理石地面擦的油亮。
林雪将叶风拉到了大厅休息区,一脸没好气的看着他。
“来参加酒会,你竟然连个请帖也没有,叶风,你告诉我,你到底是不是来参加酒会的?”
“当然是参加酒会了,顺便还办点别的事情,主要是参加酒会。现场还有舞男舞女,很明显还有舞会,跳舞是你的强项。你放心玩就是了,今天,谁也别想打扰你的好心情。”
林雪半信半疑的看着叶风,总觉着他有事情瞒着自己。
林雪穿着黑色连衣裙,还带着价值十余万元的珠宝。而叶风穿着一件白色的长袖衬衣,下身是黑色裤子,脚上是黑色休闲皮鞋。
酒会在荣樽大厦的七楼,当电梯打开的刹那,只见楼道里面站满了帅哥美女。
这些男女的穿着,竟然和叶风、林雪的穿着出奇的一致。
男人白衬衣黑裤子,女人黑色连衣裙。
叶风有点无语。
你妈的,这都能撞衫。
一名服务员冲着叶风做了个请的姿势。
“你们伴舞的,先在这里等着。等季大公子让进了,你们才进去。”
林雪本想反怼服务员一句,本小姐长的那么像舞女吗?
现在不用反驳了。
她和叶风的衣服和舞男舞女的衣服撞衫了,就是扯破嗓子喊我不是舞女,恐怕也没有人相信了。
忽然,电梯的门打开了,首先从电梯里走出四五位西装大汉来,他们伸着胳膊在前面带路。
后面,跟着一位西装笔挺,长相俊郎,身材修长,一脸冷峻的青年。
看到青年过来,站在过道的舞男舞女们,无不露出羡煞的目光。
“这谁呀?”林雪凑到叶风身边,轻轻问道。
“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,此人就是今晚酒会的举办者,三汉市季家的公子,季子初。”
“奥,真是一身孤傲冷煞人间,长的好帅的长腿欧巴。”林雪笑道,眼神随着季子初的移动而移动。
林雪竟然犯了季子初的花痴,这让叶风心头稍微有点不爽,轻轻的在她的腰部拧了下。
啊!
虽然叶风没有怎么用力,但林雪口中还是发出了声音,她急忙捂住嘴巴。
声音成功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,包括已经向前走了一段距离的季子初。
季子初慢慢的转过身来,冷峻的眼神在四周转了圈,帅中带酷的样子,让现场的不少美女一副花痴眼。
季子初的眼神慢慢移动着,最后落在林雪脸上。
此时的林雪还捂着嘴巴,这样的动作很明显了,刚才的声音是她发出来的。
季子初往林雪身边走了走,冷峻的脸上,漆黑的眸子里,泛起些许的厌恶。
“你以为这样,就可以引起我的注意了,是不是?我最讨厌心机女了,轰出去。”
林雪瞪大了眼睛,这家伙好冷酷啊,我又不是故意发出声音的。
还有,我怎么就成心机女了?
将手从嘴巴上移开,刚要和季子初理论理论,忽见季子初的眼睛里,竟然划过一道异样神色。
忍不住在林雪脸上多看了两眼。
两名属下已走到林雪身前,准备请林雪走人,季子初手一摆:“退下,不要对这位小姐无礼。”
闻言,两名西装属下又退了回去。
叶风嘴角勾起一抹冷色。
但凡林雪姿色差点,她就被季子初轰出去了。
如今季子初改变了想法,是因为林雪的美。
季子初冲着林雪微微摇了摇头,冷峻的脸上,多少有点惋惜。
“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当陪跳,真是可惜了。还有,在公共场合,你要注意一下形象,不要随便出声。”
季子初转身离去,林雪暗道了句,这家伙也太冷了吧。
叶风轻轻干咳了声。
“林大美女,在你们女生的心目中,那中冷煞孤峰的长腿欧巴,是不是才是你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?”
林雪笑了笑道:“你说的不错,女人都喜欢这样的,又冷,又酷,又帅,再体贴点就好了。”
“你说的四样,我好像都符合吧。”
林雪白了叶风一眼:“也能沾上点边,离这位季子初还差一个火候。不过,已经很好了,起码合我的口味。”
“哈哈,最后一句话,我喜欢听,我就喜欢说实话的美女。但不能再犯季子初的花痴了。”
林雪指了指叶风:“是不是吃醋了?”
“有那么一点,主要是想告诉你,眼睛不要瞎看。”
“什么意思,难道我连看一眼帅哥的权利都没有吗?”
“什么帅哥,记住,会飞的不见的是超人,也许是鸟人。尤其是故意耍酷的,离他远点。”
林雪淡淡笑了笑,男人也有嫉妒的时候。
这时,电梯门又打开了,只见七八名男子走了进来,后面还有几位穿着旗袍,雍容华贵的中年女人。
很明显都是阔太太。
几名男子中,江水东竟然也在其中。
江水东一眼就看到了叶风,堂堂的叶公子竟然穿着伴舞的衣服,这让江水东感到很惊奇。
刚想相认,叶风冲着他摇了摇头。
虽然江水东感到很疑惑,也只能按照叶风的要求做了,假装不认识,走了过去。
等大佬们都进去后,一名西装男子走了过来。
“行啦,别在这里傻立着了,你们这些伴舞的,都进来吧。”
现场男伴舞、女伴舞,加上叶风和林雪,共计有二十二名,男女各十一名。
走进了酒会大厅,屋顶上,一盏金字塔形状的全铜玉石吊灯,非常的亮眼。
大厅以西欧宫廷为装饰基调,墙壁上挂着各式各样的名画,处处显露着华贵大气。
酒柜上摆满了豪酒,看到酒的品牌,林雪再次凑近叶风。
“难道要喝酒柜上的酒吗,这是我见过的,最奢侈的酒会了。”
叶风的眼神看向酒柜,笑道:“可不是吗,路易十三珍珠干邑,易十三天蕴,呵呵,每瓶不下二十万,这季子初果然豪气。”
这时,一名留着啤酒肚的中年男子,走到季子初身边。
“季公子,今天晚上的酒会挺突然的,是季公子想喝酒了吗?”
说话的男子叫许福忠,是一家大企业的老板。
“哦,许总,我说一下举办酒会的初衷吧,是为我的一个朋友举办的。我一个人和他喝酒没意思,所以,就把这位大佬一起请过来,热闹热闹。”
“这位公子是谁呀,赶紧给我们介绍介绍,让我们也认识认识吧。”许福忠笑道。
“有请袁北辰袁大公子。”季子初突然喊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