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之孙吴 第221章 俸禄标准(一)

作者:布鲁斯老爷 分类:历史 更新时间:2024-04-10 05:46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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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主公,昭对其他的都没有意见,唯独给全境的郡兵和县兵发放军饷这一点,昭实在是无法赞同!”张昭说道。

“额…为什么?”我不解地问道。

“郡兵和县兵,与军队不同,而是百姓傜役的一部分。三个月之期一到,就会立马换一批,所以给他们发放军饷,怕是不可取的!”张昭解释道。

“原来是这样!既然如此,那军饷制度便作罢。另外,擢升沈攸为建业都尉,所部将士也和郡兵一样吧!包括濡须的倪业也是,把矿厂交给倪业一并负责。把沈攸调回金陵,负责船厂、工坊、兵工厂和金陵的防务。”我想了想说道。

“主公,这样一来也不需要再进行轮换了。不过沈攸所部的战斗力能保证吗?要不还是用正规军的编制,一年一轮换,然后给他们发放军饷吧?”张昭建议道。

“有区别吗?”我有些疑惑道。

“这是当然!主公,正规军的训练量和所用装备,都是郡兵无法比拟的,战斗力也自然不可同日而语。金陵作为主公的大本营,当然还是由正规军驻守更令人放心!”张昭说道。

我心道,张昭还是怕死的,但我没有说穿,然后点了点头,算是赞同了张昭的意见。

“沈攸也留守近一年了,等秋收后还是换董袭来吧!正好董袭所部缺兵少将,留下招募些兵员,好好操练一番。到时候,我带朱桓、沈攸、贾华一起去前线,子布你就给董袭所部发放军饷吧!”我最后决定道。

“主公,不知军饷该发放多少?一年一发,还是一季一发,亦或者是每月发一次?发粮食还是钱财,亦或者是钱粮对半?”张昭问道。

“额,这个就由子布你来决定吧?”我连忙说道。

“主公身为大将军,理应为军队负责,这些皆是昭的分外之事,只有等主公作下定夺,昭才有权为主公办事!”张昭回答道。

“额…一年、一季、一月发放又有何区别?”我不懂就问!

“自主公取消杂税之后,如今的赋税就只剩下两部分,一是土地税,二是商业税!原本江东实行十五税一,商贾、大族翻倍,再加上其他的税收,一年的赋税可以达到三千万石粮食和数千万钱。现如今,以昭的预测,今年靠赋税收上来的粮食顶多只有七百万石,只有往年的四一之数。反倒是商业税,收上来的财货可能达到往年的五倍以上!”张昭解释道。

“额,就是说以后官府有钱了,但也粮食不足了,是这个意思吗?”我好奇地问道。

“不错,正是如此!百姓们今后都将有充足的余粮,生活也将变得富足,这都是主公的功劳。但官府缺粮,就意味着今后我等官员的俸禄都无法再用粮食发放。甚至是战后将士们的抚恤,也将无法再用粮食来进行发放!”张昭说道。

“这倒是我没有想到的!既然如此,官员的俸禄、战死将士的抚恤,以后都用钱财来发放吧!”我想了想说道。

“也只能如此了,否则的话,遇到战事将没有足够的粮食运往前线!”张昭说道。

“子布,这样子会不会出什么问题?”我连忙问道。

“请主公放心,倒是不会出什么问题。只是之前说的军饷,倘若主公想要一个月或一季度发放的话,便只能用钱财来代替发放了!”张昭说道。

“难怪…既然如此,那就每月给留守将士们发钱吧!嗯…现在的粮价是多少?”我又问道。

“依旧是一斗三钱,也就是一石三百钱!但等到秋收过后,民间存粮多了,势必会有所下跌!”张昭说道。

“不管怎么样,物价都不能失去控制,子布你代表官府,一定要把物价严格把控好!绝不能因为百姓们存粮多了,而让不法商贩们前去低价收购!这粮价稍微跌一些都是正常的,但是每一石的价格绝不能跌至二百钱!最高也不能超过四百钱,一定要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!”我向张昭吩咐道。

“昭明白!主公,还请为军饷定个标准!”张昭说道。

“嗯…普通将士每月一百钱吧!军官们则按照正规军的标准发放俸禄,按照三百钱每石的标准发放军饷。对了,我倒是想起来,军官们本身也是有俸禄的!”我说道。

“不错,不过以后也都只能发钱了!所以主公说的稳定物价一事,昭十分赞同!”张昭肯定道。

“嗯,普通将士每月一百钱够吗?”我又问道。

“每月一百钱,一年便是一千二百钱,而且百姓们以后都不缺粮,这笔钱应该足够了吧?”张昭再次肯定道。

“好,那文武官员们呢?”我又问道。

“主公,您是大将军,万石级别,月俸三百五十石,年俸四千二百石,折一百六十八万钱。

昭和诸位将军,真二千石级别,月俸一百五十石,年俸一千八百石,折七十二万钱。

各郡太守、中郎将和刺史府长史、别驾等佐官,二千石级别,月俸一百二十石,年俸一千四百四十石,折五十七万六千钱。

校尉、都尉、郡丞、各处设施负责人,比二千石级别,月俸一百石,年俸一千二百石,折四十八万钱。

别部司马,千石级别,月俸九十石,年俸一千零八十石,折四十三万二千钱。

大县县令、军司马,八百石级别,月俸七十石,年俸八百四十石,折三十三万六千钱。

小县县长、军侯,六百石级别,月俸五十石,年俸六百石,折二十四万钱。

大县县丞、县尉,五百石级别,月俸四十石,年俸四百八十石,折十九万二千钱。

小县县丞、县尉,四百石级别,月俸三十石,年俸三百六十石,折十四万四千钱。

军中佐吏、乡正、屯长,二百石级别,月俸十五石,年俸一百八十石,折七万二千钱。

郡县佐吏、亭长、队率,一百石级别,月俸十石,年俸一百二十石,折四万八千钱。

除此以外,有兼职者,以最高级别发放年俸,不累计、不叠加!”

张昭一口气说完,听得我一愣一愣地,对这种秩石制,我脑子里毫无概念。

“普通百姓一年的收入大概是多少?”我连忙问道。

“寻常年间,大约是一人两千钱。以后的话,恐怕能达到四千钱!”张昭说道。

顿时,我脑子里就有概念了!

注:秩石制起源于战国时期的秦国,秦汉成为定制,一直延续到魏晋南北朝,前后推行约千年。

战国素有“百石之官”、“千石之吏”;

西汉成帝时,从中二千石至比百石,共在18个秩别;若加上高于中二千石的丞相、太尉和低于比百石的斗食佐吏,西汉秩石大约有20个等级;

东汉初年,从三公到佐史,共有17个秩别。

总之,秦汉时期,官吏以秩石分等次成为“定制”,在官吏中共约有18个左右的秩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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