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晨,和煦的阳光流泻下,洒满已被引擎的轰鸣声充盈着的城市。
件提案时难得的周末,刘妃雅从柔软的公主床上爬起来,似乎有点睡迷糊了,她保持呆愣的状态缓了几十秒,才睡眼惺忪地伸了一个懒腰。
可爱风的贴身睡衣里,她曼妙的身形若隐若现。
“不行不行,不能想着贪睡,得打起精神。”
强行用意志力让自己下了床,刘妃雅陷入一种‘这床铺竟然如此的甜美’的心理状态中,赶紧用遥控器打开了拉伸窗帘,让阳光透进来照在自己身上。
光芒中她的肌肤好似变得半透明,有种朦胧的美感,当然,不会有人欣赏到这种福利。
“菲菲,出来吃饭了。”
听见门外传来的声音,刘妃雅马上应道:“知道了老妈,我洗漱完就下来。”
刘妃雅马上开始洗澡、洗脸、刷牙、上厕所……是的,即便是美少女,也是要上厕所的。
等到她穿好衣裙来到别墅一楼时,正好看见饭厅里的家人在吃早餐,跟家人简单的问好后,刘妃雅坐在自己常坐的位置上。
餐桌上摆放着炒蛋、香肠、培根、麦片、吐司、可颂、牛奶、咖啡等等许多食物,一眼看去琳琅满目。
‘今天是英式的吗……’
她心里判断出来的同时,文静地出声道:“是妈妈做的吗?都是我最喜欢的。”
“喜欢那就多吃点。”
一旁,一位美丽且带着贤惠气质的人妻朝她点点头,眼神带着宠溺。
“嗯。”
刘妃雅乖巧地点头,看上去文静无比。
“对了,菲菲。”
这时,餐桌最上位正在看报纸的一位中年人也开口了:“今天的补习班还有钢琴班别忘了,再过几天市钢琴赛就要开始了,争取拿个奖杯回来。”
“爸爸放心吧,我会努力的。”
刘妃雅没有任何不耐,面带浅笑的点点头,虽然自己平时暗地里表现的有些‘活泼’,但她在家里一直扮演着乖乖女形象,不会让自己的父母担心的。
似乎察觉到今天是难得的周末,一旁的母亲也不想给自己女儿太大的压力,于是开口笑道:“菲菲,难得过上周末,要是累了的话,就休息一下吧,缺席一次两次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。”
“当然......”
似是想到了什么,她突然又俏皮般笑了笑,补充道:“不过菲菲,我们不会带你出去玩哦,我和你爸爸可是要出去享受二人世……”
“咳……!”
一旁的中年男子咳嗽了声,打断了自己老婆的发言。
“我不累,妈妈,你们尽管去玩吧。”
刘妃雅笑了笑,心中却大肆腹诽着,她的老爸老妈之所以给她安排这么多补习课程,说不准就是不想让她打扰了他们每周末的亲密二人世界。
“嗯,既然这样,那时间你就自己安排吧。”
母亲站起来,帮自己女儿捋了捋睡乱的发丝,提醒道:“菲菲,记得有时间学学怎么打扮自己,我们先走了。”
说完这句话后,她就和中年男人一起离开了饭厅。
刘妃雅望了眼他们的背影,抓抓自己的头发,随后就不再理会,继续吃着早餐。
以前她确实想过打扮自己——主要是想从曹轩眼里看到惊艳的神色,这会让她很有成就感。
但发现自己无论怎么打扮,那个家伙都不曾称赞她的外貌、甚至连眼神都一如既往之后,她就不怎么打扮了,基本上时时刻刻都是素颜状态。
“曹轩……”
提到这个名字,刘妃雅的表情就消沉下来,如精致瓷器般脸颊上,多出了一份柔弱感。
“你到底去哪里了啊……”
曹轩已经失踪一年多了。
是的,失踪。
留下一个自己得了绝症,要出去散散心的消息后,那个家伙就从世界上蒸发了一样,彻底失去了踪迹。
她层发疯般找了他三个月——先是暗自寻访,然后寻人启事,再是跑去把所有认识他的人询问了遍,拖人印刷他的照片贴满大街小巷,贴到被城管追捕,依旧没有收获一条有用的线索。
她甚至砸坏了曹轩家的房门,强闯进去勘测了一番,最终得出一个结论——那个家伙什么线索都没留下。
没办法,刘妃雅只能拿出自己的从小到大攒下来的零花钱,在网络上悬赏曹轩。
二十万的价格很快就吸引了很多人,大量消息蜂拥而至,但要么是假的,要么就是误会、看错了,这中间还夹杂着一些约见面后求小富婆包养的。
当然,不怀好意的也有,不过在刘妃雅的铁拳制裁下,约见面后心机不纯地都被教训了一番。
最终走投无路的她,还是选择了像自己的老爸求助,毕竟自家老爸可是市公安厅的一把手,找个人还是不要太简单了。
事实上她的确得到了曹轩的消息,就在一年前的那个清晨,他离开了这个城市,离开这这个国家。
对于这个结果她当然不肯善罢甘休,可是对方伸出国外,她也只能鞭长莫及,在心中默默地祈祷着对方有一日能够平安归来。
“诶,这个混蛋!”
刘妃雅使劲抓了抓头发,似乎在排解自己的焦急感。
“该死的混蛋!等你回来了我一定要把你痛扁一百顿啊一百顿!”
对着空气大方一句狠话后,离开了饭厅,回卧室收拾了下便出去了,她准备去曹轩的住处看看,这是她这一年来每天都会做的事。
......
“不能就这样干等着......”
看着依旧空无一人的房间,刘妃雅抿了抿嘴,她的眼中闪过坚定之色,无论多久她都要找到他,那个家伙没有她看着的话,肯定会给很多很多的人造成大麻烦的。
下定决心的那一刻,少女不顾家人的反对,毅然的离家出走,沿着曹轩的轨迹,孤身踏上了前往异国他乡的旅途。
————五年后————
时间匆匆,五年的时光一晃而过。
位处威尼斯的一处小镇上,秋风带着凉意吹过河岸,带来些微的水腥气。
“咳……咳……!”
靠河而建的独栋小楼上,坐在二楼阳台靠椅上的曹轩用手捂着嘴,因为肺部的呼吸不畅而深深咳嗽了两声。
待得他将手拿开时,低头朝自己的掌心望去,发现一些血迹沾染在了上面,掌心全是猩红。
“又发作了么……”
曹轩无奈叹了口气,从身旁玻璃桌上放置的纸包里抽出纸巾,擦干净了掌心和嘴角,让自己看起来像是一个正常人。
然而他苍白的脸上毫无血色,看起来病怏怏的,实在和健康的正常人不怎么搭边。
经过五年的积极治疗,他的先天**官衰竭也只是有效的遏制,为他续了几年寿命,时至今日,早已病入膏肓,神仙难救,估摸着再有两三年就会走到生命的尽头吧。
得知这一噩耗中,他非常平静的接受了这一事实,但他的父母却因此泣不成声,即便他们已经有了新的爱情结晶。
在将自己的父母好好安慰了一通后,曹轩提出了‘世界这么打,我想去看看’这个理由,提前结束了自己的治疗,选择在人生最后的时刻,看一看这个世界的美丽之处。
而从他踏上周游世界的旅程到现在,已经过去了一年的时间。
嗡嗡——!
突然的,曹轩放在桌子上的手机震动了两下,他偏过头,伸手将手机拿起来看了眼,发现是垃圾短信。
摇摇头,曹轩没有立刻锁住手机,而是点开屏幕上的企鹅软件,进去后看着备注着‘傻丫头’的好友发来的无数条消息,嘴角勾勒出一个说不出是嘲讽还是不在意的微笑:
“到头来,你的毅力也只维持了半年啊。”
对话里的最后一条消息,时间显示为四年半前。
‘傻丫头’自然是他的青梅竹马刘妃雅,自从自己无声离去后,刘妃雅对他的突兀离去非常不满,到处在找他。
然而这种疯狂寻觅的行为,也只维持到了四年半前,从这之后,备注‘傻丫头’的好友就没再发送过消息了。
“终究还是放弃了啊。”
曹轩兴致缺缺的将手机扔到了桌面,闭眼沐浴着午后的阳光。
就在这时——嗡嗡!
手机再次震动了两下,曹轩皱着眉头拿起手机,熟练的删除垃圾短信后,随意的将手机往桌子上一扔,但没想到用力过猛,手机在桌子上弹跳了一下后,就废出了窗外。
“糟了!”
曹轩心中一惊,他并不为了手机而感到担心,毕竟只是身外之物,他担心的是手机会不会砸到路人,因为这可是三楼啊。
“诶呦,我去!”
果然,惊呼之声从窗外传来,曹轩眼中闪过一丝无奈,但不知为何在这声惊呼中感到一丝熟悉,于是他伸头向窗外看去,然后表情一楞,心中变得宛若五味瓶被打翻一般复杂难明。
一位背着行囊,长发垂落,眼眸绯红的绝美少女,正举着他的手机,对着四周的行人大声呵斥着,虽然时隔5年未见,但曹轩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少女的身份,正是自己的青梅竹马。
“到底是那个缺心眼的败家玩意啊,拿着手机都开始砸人了,幸亏老娘闪得快......”
突然,口若悬河的赤瞳少女停止了口中芬芳,像是心有灵犀一般抬头看去,正好与曹轩的视线对接在了一起。
少女仰头看着曹轩,片刻后赤红的眸子中浮现朦胧的雾气,她目光有游离一下,然后带着灿烂的笑容,对着苍玄挥手喊道:“曹轩,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你,真的好巧。”
“......”
曹轩沉默了一下,发自内心的微笑道:“啊,刘妃雅,我们还真是有缘啊。”
阔别了五年之久的青梅竹马,在这个水城威尼斯中,戏剧般的重逢在了一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