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日西斜。
一身戎装的曹昂靠在一块巨大的石头上,一手杵剑一手扶膝。
夕阳斜照下,仿佛为他镀上了一层金色,看上去,倒颇有几分宁静祥和的美感。
当然了,这一切都得忽视其凌乱披散的头发、脸上不知何时出现的擦伤以及满身的褐色血迹。
不然,看上去就变成了穷途末路的残兵败将。
虽然理论上讲,他们这群人确实堪称残兵败将。
但曹昂却觉得自己是成功的一方。
半个多月的时间,他们焚毁了将近三十万石粮食,其余军械物资更是不计其数,无论如何都能称之为大胜了。
这可是送到卞县境内的三十万石军粮!
跟开阳城内的三十万石粮食,完全不是一个概念。
总之,如此量级的粮食缺口,即使不能直接使其退兵,也势必会对曹豹等人在山阳、任城等地的用兵计划造成极为夸张的影响。
这便足够了。
曹昂想要的,本来也就是这一个月的时间。
虽然完成了战略任务,可曹昂以及他身边的一百余骑,却陷入了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。
他们没粮食了。
不仅是粮食,除了武器之外的所有东西,基本都丢在了逃跑途中。
除了用金钱财物等战利品吸引追兵注意,以达到阻碍敌军的目的之外,还因为战马的负重其实是有限的。
一个很简单的道理,战马背负的重量越轻,速度自然就越快,甩开追兵的几率也就越高。
人在逃命的时候,总是会下意识地扔掉一些阻碍自己活命的东西,不然丢盔弃甲这个词又是怎么来的?
命都保不住了,谁还在意粮食啊。
可一群疲惫不堪的残兵,深入敌境,尤其正值两军开战的时候,是决然不能轻易暴露行踪的。
如此一来,粮食反倒成了一个大问题。
“暂且歇息片刻,先给战马喂点水。找几个人脱掉甲衣,在附近转转,看有没有偏僻点的里聚。”
曹昂也没办法凭空变出粮食,只得走一步看一看。
其实还有个办法,那就是马。
但是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,战马肯定不能轻动。
幸运的是,在太阳即将落山之前,还真被徐盛在山脚下找到一个偏僻的聚落。
这个地方叫魏丘,处于一个被树林环绕的山坡上。
其上居民绝大多数都姓魏,因而得名魏丘。
魏丘方圆不过一百余米,四面没有土墙,只是用篱笆围起,用以阻拦野兽。
整个魏丘只有三十多户人家,拢共不到两百人,同属于一支宗族。族长是一个四旬左右的中年人,身材健壮,脸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,据说是上山打猎时被猛兽抓伤的。
一百多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壮汉忽然出现,其实是引起了一些骚动的。
但听说可以用粮食换马匹,魏族长的态度立马缓和了许多。
于是,曹昂等人便顺理成章地暂留于此。
当然了,在此之前,曹昂还是分出了十几个人,围绕着魏聚来回巡视。
不仅是防范外来的不速之客,也是在监视魏聚里的居民。
身处险境,再小心都不为过。
太阳落山之后,天黑的很快。
随着阵阵炊烟升起,一釜釜麦饭,一块块煮得熟透的腊肉,一碗碗酱菜,便陆续端了上来。
这些饭食的卖相不见得多好,可对于饥肠辘辘的曹昂等人来说,却是此时最渴求的东西。
众人纷纷看向曹昂,等待他下达进食的命令。
正在此时,徐盛却突然捧着一碗伴着酱菜、腊肉的麦饭,送到了魏族长面前:
“族长一直忙来忙去,辛苦许久,请先吃!”
“呵呵,多谢好意。”
魏族长一脸笑意地接过陶碗,却没有吃的意思,“小人此前已经吃过了,不着急,诸位先用吧!”
“欸,哪有主人家不动筷,客人先吃的道理,族长切勿推辞。”
见魏族长还在找理由,徐盛脸色渐渐沉了下去:“族长莫非是不敢吃?”
在其目光逼视下,魏族长的脸色开始变得苍白。
徐盛心中一沉,一只手臂背到身后,打出警示的手势。
而当曹昂身后众人纷纷拿起兵刃,气氛越发凝重时,魏族长忽然将手中陶碗一扔,夺路而逃。
可早已有所戒备的徐盛,又怎会容他逃离,顺便便拦在他身前。
让徐盛没有想到的是,自恃勇武的他,竟险些没能制住这个四十余岁的老人。
在这个三十多岁就能自称老夫的年代,年过四旬的人,确实属于老人了。
经过一番扭打,到底还是年富力强的徐盛略胜一筹,将这位魏族长押到了曹昂面前。
而此时,其余士卒也将魏丘里的众人,控制起来。
“这是什么毒?何时下的毒?”
见一只母鸡吃了些许麦饭后,便踉跄倒地不起。险死还生的曹昂,终于铁青着脸问出了心中疑惑。
他安排了人手一直在厨房盯着的,按理说,这些人不太可能有下毒的机会。
“自然是给野兽准备的毒,用在你们身上刚好合适。”
那魏族长一脸闭目等死的模样:“要做这么多人的饭食,你那些人怎么可能看得过来,多的是下药的机会!”
“我等无冤无仇,既已约好良马换粮食,又为何要下此毒手?”
“约定好?!”
听闻此言,魏族长奋然直起身子,涨红着脸怒吼道:“贼兵说出来的话,能有几分可信?!你们这种残兵,乃翁当年在军中见得多了!尔等吃饱喝足之后,乃翁还不是难逃一死,还不如先下手为强。事败,亦无非一死而已!”
“你果然从过军!”
曹昂之前便发觉此人颇似行伍之人,只是并未太在意。大汉朝是募兵制,碰到一两个离开军队的,不足为奇。只是让他不理解的是,自己可是一直规规矩矩的,并未有任何出格举动。
“可天下军队难道都是贼兵么?如此不分青红皂白的下毒药,魏族长就不怕是在滥杀无辜?”
“嘿,不说黄巾动乱时,只说自从那阙宣起兵以来,短短一月之间,昌虑县不知道有多少乡里惨遭毒手!一里之外的孟聚,无论老幼,五百多口,一夜之间死绝了!就连襁褓中的婴儿都没放过!你问乃翁天下军队是否都是贼兵,至少乃翁见过,全都是!哪怕乃翁当年呆过的那支官军,同样劫掠过百姓!更何况,”
魏族长瞄了一眼曹昂身后众人,“更何况你们又是刀子又是铁甲,但凡有点坏心思,乃翁拿什么抵抗?”
听闻此言,曹昂沉默不语。
他知道,这些人惊吓过度,把他们当做残杀生民的贼兵了。
可他心里燃起的怒火却越烧越旺,炙热无比,几乎让他有些喘不过气来。
须知,人在极度疲惫时,是非常焦躁的。
而一般杀过人的士卒,精神上多少都有点毛病。
曹昂等人不但杀过人,而且杀得还不少。此前又被人连续追杀了一天一夜,多次险死还生。如今,又差点被陌生之人毒死。
几种情绪堆叠在一起,以至于连日来积压的负面情绪愈发难以压制,令人几欲发狂。
此时,曹昂脑海中隐隐有个声音在低语:
“你手里有刀子,你怕什么?”
“是这些人先动手害你的,他们死不足惜!”
“这里是敌境,一旦被有心人发觉你们的行踪,必然又是无穷无尽的追杀。到时候,不知道这一百多人还能剩下多少!所以,斩草除根很有必要!”
“不用你亲自动手,只需要使个眼色,麾下士卒就能替你杀完他们!”
“只要杀了他们,粮食有了,也不用担心暴露行踪,还能振奋麾下兵卒低落的士气,有利无弊啊!”
“其他诸侯能做的,你为何做不得?杀光之后,一把火烧干净,谁知道是你曹子脩做的?你仍然是那个保境爱民的曹大公子!”
这些声音越来越洪亮,脑海中的理智也越来越少。
曹昂手上青筋暴起,无数次都想直接下令,把眼前这些让人恼怒的存在杀个干净!
可心底最深处,终究还存有一抹良善,维持着曹昂仅剩的理智。
就在曹昂即将坠入深渊时,他忽然看到了一双明亮的、不沾染一丝杂质的眼眸。
那是一个大概两三岁的小女孩,小脸粉雕玉琢,正直愣愣地看着他。
准确来说,是在看他手里倚天剑。
他冲女孩轻轻招了招手,示意女孩过来。
女孩身后,一个满脸风霜的妇人泪流满面,却丝毫说不出话来,只能趴在地上不停地磕头。额头上涌现出道道血迹,更是让她整个人显得越发无助、凄凉。
曹昂却并未理会,只是将女孩抱在自己腿上,轻声问道:
“你喜欢这把剑?”
小女孩懵懂地点点头,忽而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。
笑容天真烂漫,纯真无邪,如同初生的太阳,轻易地驱散了曹昂心中阴霾。
他也浮现出笑意,微微顿了顿,从怀里掏出一把做工精致的匕首,说道:
“长剑是别人送给我的,没法给人。不过这把匕首倒是可以送给你,就当做你此番帮助我的谢礼了!”
小女孩好似听懂了曹昂的话,一把握住匕首,翻来覆去地抚摸,不时发出悦耳的笑声,显然十分开心。
曹昂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盛,扭头冲曹武、徐盛等人吩咐道:
“去准备十天的干粮,半个时辰后,离开此地。”
他到底忍住了心中的暴虐,甚至不愿再惊扰他们。
半个时辰后,五花大绑的魏族长被放到了马背上。
其人算是人质吧。
只要魏族之人,不向县乡通风报信,魏族长自然会完好无损的回来。
留下几匹战马后,曹昂等人便举着火把,连夜离开了魏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