纽约。
三月底,寒风瑟瑟,冰冻的感觉伴随雨水再次袭来。
车厢里面的人都紧着外套,呼出白汽,玻璃窗外就是哈德逊河口。
广阔的河面,浑黄的河水正汩汩流淌,夜色中它已经变成黑色的毛玻璃一般。
往来的蒸汽船冒着浓烟在河面竞速,烟囱里冒出火星足以证明,漆黑的夜里它们非常耀眼。
汽笛声不停从单薄的玻璃窗外传输进来,靠在椅子上的豪斯曼已经流着口水转醒。
火车沿着哈德逊河左侧行驶,十分钟后往右拐进入了一座高大的木质桥梁。
雨幕中,曼哈顿地区的高楼轮廓已经冲破出来。
“原来这就是纽约。貌似河岸边很热闹,那些建筑也太高了。听说百老汇大街全都是富人,那些人的家里都喜欢用黄金作为装饰,甚至还有纯金打造的抽水马桶。不需要过滤就能直接饮用的自来水和热水,马戏团、博物馆、动物园.......”
比起在费城和华盛顿,纽约难免让新人心生敬畏和向往,豪斯曼自然不能免俗。
“等我们把寄宿的地方找到再说吧。”亚瑟打断了豪斯曼的喋喋不休。
望着那些高楼大厦的黑影,他知道这一趟的花费肯定小不了,快告罄的钱包时刻提醒着自己。
必须找个便宜旅馆落脚,就是不知道哪里有。
实际上豪斯曼要比亚瑟大上几岁。
可他从小生活优渥,即便经历过社会的历练,也只是在船上吃了几天苦头而已。
这会儿,豪斯曼又重新换回男孩儿的好奇心,使得一脸严肃的亚瑟看起来更像他的长辈。
出了车站,查尔斯冲着愁眉苦脸的亚瑟笑着说道:
“年轻人,放轻松。起码你没有背上债务,也没有蹲监狱的经历,更没有经历过黑暗。既然来了这里,就好好感受一下金融之城的美丽吧。或许你的新奇点子就能得到某位大人物的赏识。”
“我住在第五区的布莱德旅馆,跟着路牌很容易找到。最重要的是,那里的服务和费用非常匹配,如果你们不嫌弃的话可以同我一起过去。”
三人出了车站,很快便有一辆出租马车过来。
根据他们报出的地址,每人只需要6美分即可,比有轨的公共马车贵了2美分。
车夫礼貌地帮他们打开车门,随后向那黑暗处驶去。
大约十分钟,他们行驶在一条有路灯的街区。
“这里是第六大道南部,左边是第十五区,前面十字路口开始则是休斯顿大街。等下我们会路过百老汇,旅馆在它的左边一条街道,就是堪奴大街。”
查尔斯临时充当导游,在车里给两个好奇的年轻普及路线,也是说给那车夫听的。
他可不想被人拉到什么地方卖了。
两个年轻人只顾透过马车里的小玻璃窗朝外看。
步道要高出车道至少5英寸,路灯平滑的石板步道反射出道道金光。
车道上铺就的沙子和碎石很好的起到减震、吸水的作用。
从它驶过路人旁边没有减速就可看出,也可以从车夫得体干净的衣服上找到答案。
那还是亚瑟第一次见到衣帽上没有泥浆的赶车人,第一次觉得车夫比自己穿得好。
旅馆并没有临街,而是在一个黑漆漆的小巷中,门前只有一盏晃动的蜡烛风灯。
灯罩的后面有一块若隐若现的铁艺招牌,旅馆的名字需要拼凑几次才能读完。
“嗨,伙计。给两位先生找一间客房,两张单人床的那种。”
服务员很快就在二楼尽头给他们找到一间合适的,等他面无表情的离开后,豪斯曼才开始吐槽起来。
“简直和胖女人的旅馆能一较高下。”
亚瑟同样皱眉,他时而屏气,时而小心地吸入恶臭难闻的空气。
可是考虑到它2美元一晚的价格,还是在第五区这种“闹市区”的地方,亚瑟忍了。
“谁说不是呢。不过,这里可是纽约。”豪斯曼完全没有受到影响似的,依旧好奇地打量着周围。
类似的这种从寓所改为旅馆的情况有很多,除了让人不适以外,价格是它最大的亮点。
那些来纽约闯荡的人们,拮据的时候无不是进入这样的地方寄居。
也有不要钱的但是要命的地方,如第六大道以西的第40街区至80街区那里。
仅凭拳头就能赢得一张5英尺长,2英尺宽的木板床,不过需要睁着眼睛睡觉。
因为那里的爱尔兰人以及各个黑帮的人可不会有暖床服务,不过他们拥有的叫醒服务却是闻名遐迩的。
“嘿,看见了吗。开门的瞬间,一只老鼠从窗户跳了出去。”
豪斯曼在火车上补完觉,现在正觉得精神大好卖力吐槽:
“还有这张床,”他轻轻的拍了几下,“咳咳...是给人住的吗?枕头上什么颜色都有,他们不换、不洗吗?”
“你可以换一面枕着。”亚瑟拉过屋里唯一的一张凳子,坐在上面不以为意地给豪斯曼出主意。
“狗屎,这一面更糟糕。还有地板,你看缝隙里全是霉菌还有满地的蟑螂......”
“得了吧,我们可是在纽约。别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,难道还有比卡罗莱纳的黑奴更糟的住所?”
“确实更糟。起码那些黑奴住所很少会有老鼠蟑螂,如果是家奴的话甚至可以有自己的使唤奴隶,住在更好的房子里。”
听豪斯曼这么说,亚瑟有些纳闷:黑奴的生存条件已经改善了吗?还是说仅仅是他们那里的白人心善?
望着亚瑟疑惑的神情,豪斯曼砸吧了几下嘴唇,然后解惑道:
“那些吃不饱饭的黑奴们,会捕捉老鼠和蟑螂果腹。”
“哈哈...难怪...咳咳。该死,这里太呛了,把窗户都打开吧。”
豪斯曼用手指着窗外:
“不用,它们已经开着呢。你瞧,窗框上根本没有玻璃。”
布莱德旅馆不提供用餐服务,被蟑螂、老鼠、臭虫折腾一晚的两人早早就到楼下大厅等着。
很快,那一架木板发霉,栏杆黏糊的楼梯便传来沉重的脚步声。
查尔斯慢吞吞地下来,并拒绝了两人的搀扶。
“阴雨天膝盖就会刺痛,纽约州监狱简直就是地狱。我要去凯瑟琳大街拜访那些债主,你们可以去四处转转,晚饭前我应该能赶回来。人们不习惯挽留叫花子用餐,哈哈......”
“他真是一个坚强的人!”亚瑟发自内心地赞叹道。
“走吧,我们也去街上转转,去百老汇长见识去。”豪斯曼迫不及待的样子跟犯花痴一样。
出了这条阴暗闷湿恶臭的小巷,总算来到大街上,视线明快起来。
一名路过的巡警趾高气昂地打量着这条街上的穷人,紧接着,他被街对面一个正在奶孩子的女人吸引过去。
女人的身边凌乱地散落着不值钱的生活用品,怀里的孩子砸吧几口又开始哭闹,女人的眼泪从她消瘦苍白的脸上滑落。
除了巡警,见多识广的穷人们几乎很少会驻足观看,因为这是常态。
人们更多的目光被一头小白猪吸引。
一名光脚的男孩,顶着一头几乎成块状的棕色头发,正在那使劲地推它、拉扯它。
猪肉摊就在前面不远处。
油腻秃顶的屠夫正抱着粗壮的膀子看热闹。
一不小心,那男孩又被猪拱倒,聪明的猪不想再前进。
男孩抹了把眼泪,用烂衣且带补丁的袖子擦了一下磕破皮的膝盖,起身继续‘斗猪’。
饶是见过许多穷人,甚至还看见过更惨的黑人。
但在繁华的纽约大道,在衣着光鲜靓丽的人流中,此种画面都给两人带来不适。
“7岁还是8岁?”
“不知道,也许6岁吧。”亚瑟想起来家里人,想起了葛丽娜欢快的样子,同时又把男孩幻想成葛丽娜的样子。
亚瑟的心仿佛被揪起来,他再也不能无视。
“嗨,小孩。你是要把它送去那儿吗?”亚瑟指着不远的肉铺问道。
看着面前这个大胡子男人,小男孩胆怯地点着头,然后又往后面看了一眼。
循着他的目光看去,亚瑟敏锐的捕捉到一个妇人的身影,而且妇人的身边还有一个更瘦弱的小男孩在瑟瑟发抖。
“走,我帮你赶过去。”说完,他直接冲到猪的身边,双手钳住猪的两只前腿,直接把它扛在了肩上。
“豪斯曼,你牵着他。”
男孩并没有行动,而是又绝望地朝着身后的角落里的望去,妇人悲伤的眼睛里只有泪水,他生气的跟上亚瑟,完全不顾豪斯曼伸来的友善的手。
那个看热闹的屠夫表情不悦,本想着能捡到一些便宜或者乐子,不想被人破坏,便朝着三人走来的方向吐了一大口痰。
亚瑟抄起摊位上的草绳,摁住白猪,把它四只脚捆扎在一起,然后把它抱上旁边那个带着长杆的天平称上。
男孩的眼神变了,原来真的遇上好人了,冻得苍白的小脸上终于不再是绝望。
可是,看着自己从小养大的猪即将被杀,男孩又于心不忍,毕竟是自己的玩伴,是他倾诉委屈的好友。
“120磅,刚好值6美元。”屠夫在猪的身上按了两下,然后报出一个数字。
亚瑟和豪斯曼都把目光转向小男孩,因为他俩确实不知道生猪的行情。
“不对。”男孩艰难的吐出一个词,然后又对上亚瑟鼓励的眼神继续道:“来之前我妈妈交代过,一磅猪肉10美分。”
男孩嘴里的报价如果是在‘猪都’辛辛那提确实算得上高价,可这里是纽约,价格至少是西部的三倍。
很显然屠夫已经不是第一次坑骗别人,他利用手里仅有的渠道或者仅凭自己是个屠夫,就会去欺负比他更弱的人。
“小子,别乱说话......”
屠夫本想放些狠话甚至打算教训一下他,可瞥见亚瑟的冷峻神色,他咽下口水,温和地解释起来:
“它太瘦了,身上根本没有什么肉。10美分已经是上个星期的价格,如果你不愿意出售,可以换一家试试。”
亚瑟扯过屠夫来到一旁,拍了拍对方身上被扯歪的围裙,看着他的眼睛小声吩咐:
“听着,这里是2美元,加上刚才小孩报出的价格,把猪收下。也不怕告诉你,我是一个赏金猎人,对待屠夫我可不会手软。别他妈跟我说你的手是干净的。”
屠夫鼓着腮帮子点头同意,然后又小声说:“不仅是我,整条街道都是这样。看见那个巡警了吗,他可不好惹。”
亚瑟把屠夫推搡回去,蹲下来对孩子说:“嘿,孩子。刚才我帮你砍价,他同意12美元买下它,你赞成吗?”
“好的,先生。谢谢你,你是个好人。”
被人发了好人卡,亚瑟扁嘴微笑了,但愿自己能做个好人。
收下12美元纸币,男孩眼巴巴的看着屠夫把小猪拖进身后的黑屋中,泪水又开始在眼睛里打转。
“皮特大叔,它叫埃弗特【Evert】。”
“好的,雅各布,回去告诉你妈妈,明天可以过来拿一些猪的内脏回去。它今天还是安全的。”
听到嘱咐,男孩含泪使劲点头,他又看了一眼埃弗特,然后撩开单薄的用其他碎布拼接的衣服,把12美元‘巨款’小心的藏进一个内袋中。
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,埃佛特是男孩唯一的朋友。
雅各布的举动使豪斯曼转过脸去偷偷擦拭眼睛,这一幕好像让他记起了什么往事。
不仅因为男孩只穿着名义上的一件破烂不堪不合身的薄外套,而是那布满各种伤疤的胸口和凸出的肋骨条。
青一块紫一块的淤伤,遍布雅各布肉眼可见的皮肤上。
等重新裹紧衣服,他冲两人礼貌地微笑,“先生们,我要回家了。我妈妈和弟弟在等我,谢谢你们的帮助。”
雅各布礼貌地告别两人,光脚往回走,身体不停地哆嗦着。
目送雅各布离开的亚瑟和豪斯曼,得到了角落里那名妇人感激的目光。
“走吧,亚瑟,你已经做得够多了。别忘了,我们还要去百老汇,开心点。”
豪斯曼的情绪来得快去的也快,22岁的年龄很容易打发情绪。
可亚瑟的心里年龄却使他心情很沉重,不单单是出于同情心。
“走吧,最好找一辆马车,我可不想再帮人赶猪。这该死的世道!”
堪奴大街东街尽头的路口就是百老汇大道,马车很快就把他们带到那里。
真是不愧它的名字,街道笔直宽阔,路边高楼林立,华丽考究的各式戏院或者酒店的大门令人眼花缭乱。
路人们遵守着靠右行径的默契,偶尔有绅士停下来交谈;
也有撑起阳伞的贵妇在一旁小声玩笑;
就连那些在西部趾高气昂的车夫们都变得温顺有礼貌起来。
因为两人不止一次看见车夫帮着他们的顾客拎行李、开门、脱帽致敬等。
现在的百老汇大街还远没有被开发完毕,从南边向北看过去,一路上都是建筑工地。
基本上从第五区往北开始,一片繁忙的工地向着视线尽头延伸,不管是新建还是拆除,这里热闹非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