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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长弓眼中,祖先神的光辉,此刻于林墨融为一体,仿佛来到了世上。

不,不该是恍若,因为现在他们更笃定了林墨就是鹰神化身,最强大的巫师,毕竟之前可没见过哪个部落的巫师,施展死而复生的能力。

而林墨则完全没关注其他人的看法,对他而言,神这个名义只是为了方便自己做事,毕竟现在印第安文明最能接受的就是神迹,他需要以神的名义逐渐引导他们开智,为自己所用,最好能跟上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快车。

如果按正常节奏,一个部落文明是绝无可能在短时间内踏上工业化的,但自己跟其他号称神的巫师不一样在于...自己可能真的是神,有神威,有神力,还能凭借祖传圣物不断成长自己的神力……

此时,就是神威显露的时刻,犹如摩西分开红海,又如耶稣当年掰开几块面包和红酒,养活了几千人。

就在长弓等人不断用库库草给被斩断手腕的白人止血,然后将它们捆起来的时候,林墨已大步沿着山崖走下去,丝毫没有隐藏行踪的意思。

山崖上戏谑的十几个白人已经全部被消灭,而山下正在进攻裂缝内印第安人的,还有二十多人,他们发现一个步履轻健的年轻印第安人向他们走来。

由于林墨手中既没有火枪,也没有弓箭,山崖下的白人并没有急着射击,他们一个个喝的烂醉,正以杀人为游戏,反而用英语放声戏谑起来。

“嘿!那个印第安人,你的家人在下面吗?”

“别担心,我会给你留一个头的!”

在他们眼中,一个没有武器,不躲藏,此时还胆敢向他们走来的印第安人,只有一个可能性——吓疯了。

毕竟他们屠杀了太多这个村的人,先是骗到角落处杀掉强壮的战士,得逞后,明目张胆的打死老弱幼,或许连子弹都用不上,这些淳朴的部落人已经不懂得如何作战。

直到现在,把剩下的村民堵在洞缝内,用游戏的方式决定他们的生死...

当野蛮遇到了淳朴善良和懵懂,那么,世上最极致的残忍就会出现。

林墨毫不在意,他只是平静迈动双腿,沿着山崖走到白人们面前。

“狗东西,还敢过来?”

“打死他!不要打头,我要他那张完美的头皮!”

好几个白人在朗姆酒酒精的刺激下暴怒起来,便抬起了手中的火枪,那是民用的喇叭口雷铳,一种燧发枪,余光中林墨扫见了枪身上的铭文,英国棕贝丝枪械厂。

这种前装燧发枪目前在欧洲都只少量生产,这些白人竟然能用上,从衣物来看他们至少也是庄园主子弟。

这些人喝的烂醉,又有几十米的距离,棕贝斯的准头实在也不行,子弹从林墨身旁擦过,却好像躲着他一般。

事实上林墨现在甚至能通过摘叶飞花的巫术,直接发射飞刀击中子弹,改变弹道,所以当第五,第六发子弹射来时,他确实这么做了。

砰!

眼看子弹被莫名其妙弹飞,仿佛子弹在自动避开他,这让一群醉醺醺的白人也顿时愣住了,以极快速度醒了酒,恍若看到一位身披主恩的圣徒展示神迹,正向自己走来,这不是人间该有的场景,而是教堂里牧师总是描述的,基督徒神话里的福音圣徒,是活生生的弥赛亚。

“FUCK!”暴躁的红脖子气急败坏,直接拎着火枪大步朝林墨冲去,或许是难以接受,心中圣洁的神迹,出现在被自己划定为动物的人种身上,或许是慌乱,将枪口直指着林墨的脑袋。

只要打死他,就能当做没见过这一幕了。

就像杀死耶稣一样,死掉的神,才能消弭凡人心中的恐惧。

即便如此,林墨脸上仍挂着微妙笑意,让他更加恼火。

可林墨明显并不是耶稣那种任打任骂也要救赎你的善神,下一刻,不知为何,那红脖子握火枪的手就突然变得苍白,大量鲜血从断口处喷出来,那支断手连着火枪一起衰落在地。

“嗷!”那红脖子先是愣了愣看着自己喷血的手腕,然后才发出动物似的嘶吼,疼得摔在地上抱着手打滚。

至于旁边见证了这一幕的白人们,更是直接被吓呆在了原地。

在他们眼中,原本下一秒的结局,应该是这个印第安人被打爆头颅,可为什么突然他们同类的手腕就断开了?就像...凭空消失!

那么...面前来的这个印第安人,到底是人,还是?

人?不,不可能!世上不可能有人做到这么快的速度,甚至能挡飞子弹?

快到了连肉眼都看不清的程度,快到了连手腕被割断,鲜血都还要一秒才喷出来。

可是,这绝无可能发生的一幕,就是这样真实的出现在了他们面前,除了惊骇之外,他们只能质疑现实的真实性。

当几个白人反应过来,本能的对林墨颤颤巍巍举起火枪的时候,却莫名感受到自己握枪都手也开始松动,枪身的触感消失,他们猛地低头一看,才发现自己的手掌也跟手腕说再见了...

啪啪啪,四五个惨白的手掌连带着火枪滚落到山壁上,沾满了岩石灰。

“如果我是你们的话,不会再尝试开枪。”

林墨深邃的眸子带着印第安人特有的智慧色彩,平静地开口,英语比这些白人还要流利。

迎着白人们凄厉的惨嚎,此起彼伏在洞窟内回荡,剩下的白人呼吸声粗重得像火车发动,心脏快要跳出嗓子眼,不少人浑身颤抖半天,俯身把火枪放在了地上,在这种神迹下彻底放弃了抵抗。

“鹰神会喜悦你们作为祭品。”林墨路过时,轻抚了一个白人的肩膀。

不动刀兵对自己是好事,免得这些白人还没被自己献祭给祖先,就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在路上。

跟来的长弓等人手脚麻利地把他们捆住,缴走火枪,栓猪似的捆成了一长串。

当林墨的眸子投向前方洞窟内时,阴影处走出来一个身着丝绸上衣,衣冠楚楚像是富家庄园公子哥的白人,带着两个黑皮仆从走了出来,不耐烦的说道。

“迈克尔你这蠢猪,速度太慢了,咱们还得去清理下一个村子!”

显然他就是这支西进运动小队的主人,胸前别致的家徽也表明了这一点,但看见他手下大胡子头目疼得在地上打滚,明显还没反应过来这里刚刚发生了什么。

“哈哈!”所以看见林墨,他的第一反应是大笑,饶有兴趣挥手指示黑奴,“这块头皮很别致,别愣着,打死他!”

同样,林墨唇边泛起淡淡笑意,毕竟又是一个有份量的白人俘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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